相关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18年15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2019 年节能“双控”目标的通知》(武发改资源〔2019〕380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列入市级监督管理的“万家”企业共计69家,2019年实际考
核对象为66家,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关停、性质变更、资产重组等原因未参加考核。经考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超额完成”等次;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完成”等次;武汉钢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为“基本完成”等次;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为“未完成”等次。
未完成2019年度节能目标的企业, 要切实查摆问题, 限期整改, 确保取得实效。 市、 区节能监察机构要组织实施专项监察, 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2020年是“十三五”节能目标结账之年。 各区、 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作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力口大工作力度。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节能措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附件:武汉市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结果汇总表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