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内容,填报《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汇总表》,正式行文于11月3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投资技改处张勇85317025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附件2--2020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