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内容,填报《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汇总表》,正式行文于11月3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投资技改处张勇85317025

附件:1.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附件2--2020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