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武政 规[2019] 1号,简称1号文)精神,激发我市服务业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拟对获得2019年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湖北服务业企业100强企业和第四批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给予奖励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省服务业100强企业15家
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湖北省企业联合会、湖北省企业家协会 发布的2019湖北服务业企业100 强榜单,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有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首次进入湖北服务业企业100 强的有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14家。其中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获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和湖北服务业企业100强。按照1号文政策,市级财政对以上15家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或80万元一次性奖励,共奖励资金1240万元。
二、奖励省级服务业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机构10个
武汉九州通现代物流园区、武汉软件新城等10个集聚区(园区)入选了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示范园区(第四批),按照1号文政策,市级财政对每个集聚区(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共奖励资金1000万元。
三、规范使用奖励资金。入围国家服务业500强、省服务业100强的企业,其奖励资金应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省级服务业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其奖励资金应用于集聚区创建、运营管理等方面。奖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受奖企业(单位)承担。
四、如获奖励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武汉市2020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计划方案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