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商联、各市直商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全国工商联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1年武汉市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发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及发布活动的目的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是全国工商联的一项重要工作,已连续开展22年。开展武汉市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50强发布是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民营企业主要经济数据分析和对企业运行情况的调研发现我市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
二、调研范围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在我市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20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2020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本次调研数据将作为推荐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的基本依据,同时作为我市2021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排序的基本依据。
三、填报要求
1.企业登录“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系统”网站,注册企业信息(往年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凭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网址为http://sgm.acfic.org.cn,进入网页后在“数据填报”板块中,进行新建,完整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最后提交,请逐项完成调研表有关内容。
2.企业网上填写完毕后,打印填报完整的调研表一式两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
3、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4.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四、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各区申报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经区工商联集中报送至市工商联经联部。望各区工商联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未尽事宜请咨询武汉工商联经济部。
武汉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
联 系 人:耿仲煊 电子邮箱:3798900@qq.com
联系电话:027-82809303(兼传真) 13995673110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邮编:430021)
附件: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1年武汉市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发布活动”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暨”2021年武汉市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发布活动”的通知(1).pdf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