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我局制定了《武汉市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5日
武汉市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武汉市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促进科技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助力创业孵化载体功能提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环境。
二、试点内容
组织试点建设第一批5家科技金融工作站(具体数量根据实际征集情况可予以调整)。
科技金融工作站由创业孵化载体与科技金融机构共建。创业孵化载体负责提供基本工作条件、摸排科技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选派业务能力突出人员担任科技金融业务员,根据科技金融工作站的需求调配进驻,为企业提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建设条件
1、科技金融工作站由规模较大的创业孵化载体组建,有一定科技金融工作基础,在孵企业融资需求较大,并具备必要的工作场地。
2、有三家以上商业银行、创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派出的科技金融业务员入驻,能为企业开展“债权+股权”的精准对接、投融资专业知识培训、科技创新政策宣传等相关服务。
3、建立各方职责明晰、工作目标明确、服务流程规范、定期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1、提升孵化能力。通过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促进创业孵化载体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能力的提升;
2、构建服务模式。建立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畅通融资渠道;
3、优化金融产品。通过试点,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并选择一批企业欢迎、特色突出、效果良好的科技金融产品予以推广。
五、建站步骤
1、公开征集并遴选一批有设立科技金融工作站意愿的创业孵化载体;
2、公开征集并遴选一批优秀的商业银行、创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并从其工作人员中确定一批科技金融业务员;
3、通过双向对接,筹建科技金融工作站,并匹配科技金融业务员;
4、市科技局与市金融工作局下文认定并授牌。
六、保障措施
1、将科技金融工作站的业绩纳入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范围,对业绩突出的科技金融工作站给予表彰。
2、向科技金融业务员颁发聘书,对服务企业业绩突出的科技金融业务员给予表彰。
3、对成效显著的科技金融产品,列入重点科技金融产品目录,由市科技局面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