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经开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武政规〔2019〕2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审定、公示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474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2105家,每家补贴20万元,共计42100万元;2020年三年到期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986家,每家补贴5万元,共计4930万元;外地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9家,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高新技术企业7家,每家补贴20万元,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高新技术企业2家,每家补贴50万元,共计240万元;2020年首次认定通过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3家,每家补贴10万元,共计130万元。请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17-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培育企业补贴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