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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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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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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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现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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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促进企业节能减碳、降本增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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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要求,经组织推荐、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我部确定了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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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经自愿申报、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沈阳创新设计研究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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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工业APP和信息消费生态培育,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消费领域的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名称2022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National 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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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轻工业“三品”战略成效显著,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满足消费、稳定出口、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仍面临中高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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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技厅(委、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事业实现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变化,科技实力迈上新的大台阶,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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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聚焦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能效诊断,围绕企业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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