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和推荐,市经信局进行复审等程序,拟推荐699家企业为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书面向市经信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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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经信厅工作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初审、实地抽查和推荐,市经信局进行复审等程序,拟推荐699家企业为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书面向市经信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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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12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要求,现将武汉市2022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一、资金支持范围为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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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规〔2021〕17号)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推荐,我局对企业是否已获得过市级财政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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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行债券政策公众指南政策名称企业发行债券奖励支持标准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银行间票据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适用对象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在我市的企业。办理流程(一) 受理: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含)提交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奖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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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及再融资奖励政策公众指南 政策名称企业上市及再融资奖励 支持标准对我市在沪深北交易所新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奖励;对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比例投放我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对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给予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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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推进武汉品牌建设,擦亮“武汉造”名片。2022年7月,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在全市38个行业开展“武汉名品”认定工作。经过单位自主申报,各区质量强区办公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推荐,相关部门就参与认定单位的税收、环保、违法失信、专利侵权等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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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第二节 新城概况第三节 基本原则第四节 目标定位第二章 构建山水城融合的空间布局第一节 统筹“三区三线”划定第二节 构建山湖相映、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第三节 形成产城融合、功能复合的空间布局第三章 营造显山达湖连江的生态环境第一节 维育山水生态格局第二节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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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资金预安排方案(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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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武汉企业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奖励资金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中小企业发展处反映。公示接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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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5日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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