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经开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鼓励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单栋商务楼宇(1万平米以上)邀请专业招商运营团队或自营,2021年实际使用面积达到50%以上,且入驻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在我区的比例达到70%以上;商务楼宇的区级财政贡献达到要求。
二、奖励标准
单栋商务楼宇(1万平米以上)2021年实际使用面积达到50%、70%、90%以上,且入驻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在我区的比例达到70%以上的,对运营主体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本办法实施后单栋商务楼宇(1万平米以上)产生区级财政贡献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给予楼宇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以后每增加区级财政贡献5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 申请单位所运营楼宇现有入驻企业信息(明确入驻企业工商关系、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
(3) 房屋产权相关证明,商务楼宇服务或运营管理协议书,申请单位所运营楼宇入驻企业的名单和税收证明原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 申请表。
(5) 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发改局邮箱(437267444@qq.com)进行预审,申报截止时间5月23日,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5月31日前)企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2.各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相关情况说明
(1) 所运营楼宇规划建设手续完备,无产权纠纷。
(2) 实际使用面积比例以年度平均实际使用面积比例为准。
(3) 入驻企业的实际注册地址原则上必须在本商务楼宇楼栋内。
(4) 本项政策不与总部经济相关条款重复享受。
六、联系方式
商务城吴迪84796581
智慧生态城朱江 15972207281
先进制造业园区赵静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李小刚84757881
港口物流园梁力84855123
综保区毛乾川84739801
通航产业园王楠84852996
政策兑现窗口84735838
发改局孙雅婷84748213
附件:
1.2021年度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鼓励楼宇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2.承诺函。
武汉经开区发改局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