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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量:0 来源:无

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62日至202354日期间(执行数字经济13政策)

    1.12022年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1.22022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

    1.32022年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1.42022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获奖项目

    1.52022年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典型案例

    1.62022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1.72022年工信部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典型案例

    1.82022年工信部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

    1.92022年工信部大数据产业示范项目

    1.102022年工信部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

    1.11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1.122022年省级上云标杆企业

    (二)202355日至20231130日期间(执行数字经济15政策)

    2.12023年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2.22023年省级第一批、第二批5G工厂

    2.320222023年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2.4上云服务券

    2.5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3A级认定的工业企业

    2.6首次通过DCMM贯标2级以上的企业

    2.7新建成并上线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二、申报要求

    (一)1.1-1.122.1-2.3项目申报填报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

    (二)2.52.6项目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

    (三)2.7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见附件4)。

    (四)所有申报企业需提供专项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说明近3年内获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是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近1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三、提交材料

    项目信息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电子版word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专项承诺书纸质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未经东湖高新区企服局推荐获批项目补报原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

    请于2023125日(周二)17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7号楼7018办公室),电子材料提交邮箱:55245047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企服局联系人:万志萍67886135   江承源67880565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信息表(1.1-1.12、2.1-2.3项目).doc


附件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DCMM贯标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2023年湖北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资金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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