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15〕5号)和《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科技规〔2017〕1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运行情况绩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发布如下:
一、生物无机化学与药物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16家实验室评估为优秀;
二、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35家实验室评估为良好;
三、天然药物化学与资源评价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97实验室评估为合格;
四、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9家实验室限期整改;炼焦煤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不再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五、为加强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给予绩效评估优秀、良好的实验室运行经费补助。
六、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运行经费投入,按期填报实验室运行数据及年度工作报告,不断提升创新能力,集聚创新人才,承担科研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1.绩效评估优秀、良好实验室名单
2.限期整改实验室名单
湖北省科技厅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