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转发《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自愿申报,于12月4日(星期一)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式两份)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012)。
联系电话:67880565、67880073
附件:《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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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pdf
附件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docx
附件3: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区级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