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转发《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自愿申报124(星期)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式份)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012)。

联系电话6788056567880073

附件:《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31129







附件下载:


市经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pdf

附件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条件.docx

附件3:推荐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区级汇总表.docx

附件4:申报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材料清单及申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