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首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武汉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积极瞄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前沿,为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认定评估标准》(T/WHGX 002-2021)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武汉首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政府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民生服务及产业转型等领域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管理能力要求
1、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应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持续进行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优化人才结构;
应建立符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经营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保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品(服务)质量的手段和能力;
应建立符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经营要求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具有保证大数据产品(服务)信息安全的手段和能力。
(二)研发能力要求
1、研发人员超过20人,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30%;
2、拥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类软件著作权登记数2件以上。
(三)产品(服务)要求
1、企业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不少于2个;
2、企业主营的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应拥有知识产权。
(四)财务指标性要求
1、上一年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60%;
2、上一年会计年度实施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或大数据业务合同三份以上;
3、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上一年度投入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费用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
(五)附加能力要求
1、有较好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和稳定的数据来源,数据存储量达到一定规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已开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
2、应用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3、最近两年内企业及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获得或入围武汉市首批数字经济应用场景项目等方面的表彰和示范等;
4、主导或参与制订数据交换、数据服务、产品应用等市级以上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5、在数据挖掘、衍生、展现、增值和交易等方面有探索创新,带动完善全产业链生态体系。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申报。各申报单位可从网站(m.tofutees.com)下载并填写《武汉市首批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方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24时,请及时将申报所需的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shenbao@whht.org.cn。
五、其他
经专家评审后,拟通过认定的武汉市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将在协会网站(m.tofutees.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申报企业。公示期过后,将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通过名单,请申报单位留意我协会网站。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苗、张莹(副秘书长)
2、联系电话:027-87706706
3、手 机:13545117749、18702772071
4、电子邮箱:shenbao@whh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