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激发东湖高新区广大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热情,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东湖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资金资助实施细则》(武新管市监[2020]3号)规定,拟对主导和参与起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制的企业给予资助奖励。现将具体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主持或参与制定发布的标准项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
(三)行业标准管理机构或者省级标准化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
二、申报范围
1、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
2、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制定的。
三、申报材料
申请标准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标准项目资助奖励申请书;
(二)标准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
(三)该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还需提供专利证明;
(四)该标准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五)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编制说明、标准文本等相关资料)。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0月17日,各申报单位应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材料应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金辉 艾周蕊
联系电话:67880234 邮 箱:gxqgzlfzk@163.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