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工信部做好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编制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2020)>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你们,同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填报范围包括各地在用、在建且服务器机架数在10个以上的数据中心。
二、请各地通知督促本地数据中心登陆“全国数据中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47.93.50.80),注册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三、请各地认真组织本地数据中心填报《在建数据中心填报表》(见附件2)、《在用数据中心填报表》 (见附件3),并填报《2020年湖北省市(州、林区)数据中心汇总表》(见附件4),于7月27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及附件4纸质版(1份,加盖当地经信局公章)报送至省经信厅。
四、请各地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信息(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
联系人:刘婕
电 话:027-87236922,13627121817
邮 箱:12394885@qq.com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2020)》的通知.pdf
4.《2020年湖北省**市(州、林区)数据中心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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